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对于北京市林木种类核定的通知布告
按照《中华国民共和国种子法》第十九条和《首要林木种类核定方法(原国度林业局令第44号)》有关划定,2006-2020年经由过程北京市林木种类核定委员会审(认)定种类402个,现将核定成果予以通知布告(详见附件)。自通知布告宣布之日起,经由过程审(认)定的种类在北京市规模内可作为林木劣种利用,并在本通知布告划定的适合莳植规模内推行。原《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对于北京市林木种类核定的通知布告》(2019年第14号)废除。
特此通知布告。
附件:
北京市林木种类核定目次
北京市园林绿化局
2020年12月21日